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企业〔2022〕66号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和近期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三批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不含第一批、第二批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判断时间截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结束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中明确的产业导向、专业化程度、经营管理和成长性等条件(其中,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上市计划中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判断条件不包含在新三板挂牌的计划)。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企业。


1.企业自主申报时,提供四川省第三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参考附件1)。


2.按程序确定推荐企业后,企业单独装订成册的材料(参考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1.XX市(州)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参考附件5)。


2.XX市(州)第三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情况汇总表(参考附件6)。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自主申报。符合要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完成申报。线下:填报申请书并编制申报资料,按程序报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线上:登陆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进行填报,线上填报数据应与线下报送数据一致。线上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49日至415日。


(二)市(州)初审汇总。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编写实施方案(纸质版2份、PDF版)。于415日前连同企业申请书(纸质版1份、PDF版)、企业情况汇总表(Excel版)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三)审核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对推荐上报的重点小巨人企业按程序进行评审,并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示期间,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推荐企业单独装订成册的材料(包括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5份、PDF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做好《实施方案》编制报送工作,落实申报责任并核实申报材料和留存备查;做好定期跟踪指导、现场督促、服务满意度测评、监督管理,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困难问题,有关情况及时反馈。


(二)严格规范填报。压实企业填报主体责任,企业应真实、客观填写申报材料;在申报时须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目标,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企业须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安排使用;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严把材料审核。压实地方审核主体责任,把好重点小巨人企业条件审核关,确保报送企业符合《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中明确的基础条件、产业导向、专业化程度、经营管理和成长性等条件。

 

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处:王文彬 028-86264044

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杨丰源 028-86725527

 

附件:


1.四川省第三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四川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3.四川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4.四川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5.XX市(州)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6.市(州)第三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情况汇总表(另发)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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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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